日前,为了扎实推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包含“明确发展定位”“强化规划引领”“聚力主导产业”等十个方面。
针对推动创新创业方面,《措施》提出,培育特色小镇创新创业生态,“四新”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原则上不低于40%。先进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数字经济类特色小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原则上在2.5%以上。发展众创空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科研成果中试基地。提高就业吸纳能力,单个特色小镇吸纳就业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200人。
《措施》提出,要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科学编制特色小镇规划和建设方案,规划面积一般控制在1-6平方公里,文化旅游、体育运动、三产融合类特色小镇规划用地面积可适当提高。重点在城市郊区、城市新区、骨干交通沿线、经济活跃区及景区周边区域布局。
在聚力主导产业方面,《措施》要求,特色小镇应秉持少而精、专而优方向,立足实际确立主导产业,找准优势、凸显特色,深耕行业细分领域,切实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依托山东省制造业发达的优势,支持先进制造类特色小镇产业优化升级,打造行业内“单项冠军”和产业集群;推动相应资源禀赋区域,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商贸流通类、文化旅游类、体育运动类、三产融合类等特色小镇;鼓励在先进要素集聚区域探索发展科技创新、创意设计、数字经济及金融服务类特色小镇。
此外,《措施》还提到,特色小镇实行清单管理、动态调整,做到有进有出。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市场主体不得命名特色小镇,未纳入省特色小镇清单的虚假虚拟“特色小镇”或“小镇”,坚决按规定清理或更名。(记者程立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