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是一项需要长期关注和解决的重要任务。
困难群体,主要涵盖大龄或长期失业者、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贫困户劳动者、残疾人员、低学历和低技能劳动者等。这些人群在背景、学历、技能等方面相对薄弱,往往从事劳动密集型工作或临时性工作,在就业市场处于弱势地位。受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影响,在企业加速腾笼换鸟过程中,一些高学历高技能型就业人群向下转移。因此,在未来一个时间段内,更要采取有力措施,释放困难群体就业压力。
解决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需要政府牵头、全社会参与,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依靠政策端、市场端、服务端协同发力,让困难群体端稳就业饭碗。
近年来,政府不断出台面向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政策,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及时为企业和个人纾困解难,比如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失业保险保障扩围等。为此,要在政策端进一步发力,夯实就业基础。坚持精准施策、靶向发力,统筹考虑企业发展与困难群体的就业需求,对吸纳困难群体就业的企业所担负的保险费、房租、税费等给予更大退费退税优惠。
在市场端,稳岗扩岗、拓宽就业渠道很关键。发展好实体经济始终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目前,传统制造业仍是稳就业的主力,第三产业也在释放吸纳就业的巨量潜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灵活就业岗位不断涌现。对此,要强化科技引领,坚持创新创业,做大做强市场主体,数质并进,以市场繁荣和经济增长,带动解决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从区域经济的角度看,要推进东西部、省内外劳务输送,稳定务工群体留在企业、稳在当地;要加强项目牵引,建设一批适合当地特色发展的产业,加大以工代赈,实现“造血”式帮扶。
在服务端也要健全体系,提升帮扶实效。要建立健全数字化就业服务平台,实现就业服务部门间的数据互通共享,提高服务精准度。要增强就业信息宣传辐射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让困难群体及时掌握就业信息。要提升困难群体职业培训质量,有针对性地采取短期教育和长期教育相结合、理论培训和技能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政府投入,吸引相关单位承接承办有关培训。
作者:郑孟状
■ 浙江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