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部署安排,日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陆续印发了2023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任务,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上下联动、同向发力、一体推进。
各地对标《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部署四方面主要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推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务实管用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新政策、新举措。一是突出加强行政保护政策法规保障。黑龙江、四川、陕西等地加快制定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条例。贵州研究制定贵州省商标专利执法指导意见。重庆探索制定川渝知识产权保护执法指导意见。吉林通过推进层级化执法指导工作体系建设,强化知识产权执法办案业务指导。浙江制定出台《浙江省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执法办法(试行)》《浙江省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甘肃印发《甘肃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规程》。二是突出筑牢行政保护工作基础。北京、广东等地稳妥推进行政裁决权下放。河北深入推广“五四二一”工作法,进一步畅通案件受理渠道,拓宽案源线索。山东依托济南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建立完善商标恶意注册违法行为线索重点监控机制。湖北印发《湖北省优势商标名录(第3批)》,实行管理、运用、保护全链条指导和服务。内蒙古强化对鄂托克阿尔巴斯山羊肉、扎兰屯黑木耳等入选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重点保护。黑龙江、宁夏、西藏等地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权保护专项行动。三是突出强化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保护。安徽发布海外知识产权预警信息,组织实施海外风险预警项目。湖北会同相关单位面向光电子、生物医药、汽车等领域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专场活动。上海不断加强直播带货、微店微商等重点领域保护。广东、海南、上海等地加强维护广交会、消博会、进博会等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秩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加强对棉花、纺织、农机制造、节水灌溉、乳制品、肉制品、葡萄酒、农产品等兵团支柱产业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四是突出优化行政保护工作机制。江苏进一步完善长三角、十二省市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推进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知识产权执法行刑协作机制建设。山西深化华北五省、中部六省、黄河流域九省区等跨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浙江全面落地应用“浙里地理标志”数字化系统。山东开展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线索智能检测。天津高标准推进滨海新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北京、浙江、湖南等地推动条件成熟的县区率先启动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天津、江苏等地优化培训体系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利商标行政执法能力。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指导各地对标对表,压实属地责任,适时采取调查研究、现场督导等方式,推动各地落实落地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行政保护在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中的功能作用,打响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品牌,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为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