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出台“35条”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措施
营商环境是发展经济的“先手棋”,是招商引资的“强磁场”,也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近日,山东省即墨区出台《青岛市即墨区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推出“35条”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创新措施。
今年以来,为全面落实国家、山东省和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我区根据青岛市委、市政府“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在全区开展“强基础提能力优环境促发展”专项行动,实现基层基础、作风能力、营商环境、发展质量“四大提升”。
在前期对营商环境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该区根据各单位的改革创新做法,形成了《青岛市即墨区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这次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组合拳”,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和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瞄准政策环境、服务环境、要素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重点领域精准施策,共提出35条具体举措,形成具有辨识度的“即墨经验”,助推我区营商环境再优化。
针对部分企业对惠企政策“不了解”“找不到”“看不懂”的问题,《措施》从惠企政策落实机制入手,实现“一口发布、一口解读、一口兑现、一口服务、一口评价”,将惠企政策精准滴灌到市场主体,打通惠企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其发展内生动力。
该区还借鉴全国各地先进经验,省内首推“竣工即投产”改革,将企业和部门各方的权利义务以政企合同的形式予以明确,推行预验收、分阶段验收和“承诺+容缺”制,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竣工验收、房产测绘、不动产登记并联审批。
同时,探索个体工商户登记“极简”模式,加快个体工商户登记效率,探索开展企业除名制度,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加速市场新陈代谢。
(宫璐璐 周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