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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这些“紧急”情况既危险又违法!

核心提示:高速公路上这些“紧急”情况既危险又违法!

新农村融媒河南讯(记者马世民 周克影)众所周知,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或交通拥堵时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及其他救援车辆的抢险救援专用通道,是抢救事故伤员生命的“绿色通道”。有些驾驶人为图一时之便,不顾安全在应急车道内停车休息、接打电话、随地大小便...这些行为,既干扰高速公路正常通行秩序,也极易造成交通事故。针对这种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不负责任的行为,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部署开展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查严管,严肃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下面这些高速公路较为常见的“紧急”情况,既危险又违法!


找寻物品。7月9日15时39分许,七中队民警许慧君带领队员巡逻至济广高速公路361KM处时,发现一辆浙EP0***的小型客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未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后方未设任何警告标志。民警设置警戒后询问得知,司机名叫蔡某,从浙江湖州去往山东菏泽,想到车上一物品需要复核,遂停在路边找东西。“此处正是收费站下站口附近,过往车辆这么多,你看多危险。找寻物品,可以下站再找啊”。民警对其行为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并依法予以处罚。


接打电话。7月10日上午9时50分许,十中队民警刘海伟带领队员巡逻到商南高速公路1KM时发现一辆鲁R6D***牌照的小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内,没有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后方也没放警告标志牌。民警检查发现山东省菏泽市驾驶员侯某正在接打电话。“手机有来电,就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处理事情”,侯某的笑着说到。民警在对其依法处罚的同时告知占用应急车道的严重危害和后果。

随地解手7月11日上午10时30分许,十一中队民警杨永杰带领人员巡逻至连霍高速公路366KM北半幅处时,发现一辆苏R牌照的小型客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车辆未开危险报警闪光灯,车后方未设置反光三角警示牌。民警询问得知,宿迁市驾驶员李某驾车行驶途中,突然感到内急,想着一会儿就解决了,遂停在应急车道上就地解手。民警对李某这种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危害及后果。李某认识到错误做法,甘愿接受违法处理。

打盹休息。7月11日上午11时30分许,八中队民警王勍巡逻至盐洛高速公路399KM处时,发现前方不远处应急车道内停着一辆冀D83***的货运车辆,打着应急闪光灯停在应急车道内,车后没有设置警示标志,过往车辆呼啸而过。民警查看情况发现,驾驶员正在座位上眯着眼休息。“长途驾车有些疲乏,就将车停下来打个盹驾驶员告诉民警道。“这打个盹并不属于突发紧急的特殊情况,应该驶出高速或驶进服务区去安心休息”,民警一再告诫王某。

应急车道是救援通道,更是生命通道。大部分驾驶人都知道,随意占用应急车道是违法的,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的危险,远远大于正常车道行驶。那什么情况下才能够,合法使用应急车道呢?一是在车辆发生突发故障无法正常行驶的时候。比如爆胎、刹车不灵、发动机故障等重大故障,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在停靠的同时,在后方150米外做好安全警示,人员站在右侧护栏外安全地带!二是车内乘客突发严重疾病。这个大家都很容易理解,发生这种情况肯定要停车紧急处理或走应急车道下高速抢救(注意报警及保留医院证明)。三是在交警授权的情况下。这种情况一般是前方发生交通事故,社会车辆必须从最右侧应急车道行驶才能通过,一般交警会通过电子路牌或执勤交警进行引导指挥。

商丘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违法停车,违法驾驶人理由颇多,殊不知危险就发生在几分钟间。交通违法处罚并不是目的,安全警示教育才是交警的初衷。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上停车,会导致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受阻,无法快速到达现场,对及时处理事故、排险、抢救伤员等突发情况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切勿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车遵规守纪,莫存侥幸心理,共同维护高速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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