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融媒河南讯(记者马世民 周克影) 8月5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圆满执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帮助申请人李某拿到了拖欠已久的工资报酬3万余元。有效解决劳动者的烦“薪”事,用实际行动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16年,李某及其妻子在张某处做室内装修,工程完工后因张某欠李某工资3万余元未支付,张某便向李某立欠条。李某经多次催收无果后,遂将张某诉至法院。梁园区人民法院受案后,依法于2019年8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传票等,但被执行人迟迟未申报自己的财产线索,法院穷尽措施后亦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被执行人张某自此“消失”,执行工作无法取得进展。
8月5日,经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在老家正举办宴会,执行干警接到线索后立即赶赴现场。待被执行人宴会结束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系亲属关系,在向双方释法析理的基础上,同时积极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商,劝导双方要以亲情为重,以理性思维对待此案。在释法析理和劝导感化的共同作用下,双方的矛盾得到极大缓和,最终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李某同意被执行人张某给付执行款36000元后放弃余款,并向法院申请结案,至此,这件长达5年之久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终于执行完毕。
劳动报酬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回报,辛辛苦苦的血汗钱被拖欠,辛苦变“薪苦”,“薪事”成“心事”,不仅让劳动者权益受损,也不利于社会稳定。坚持人民至上,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是法院深化司法为民的生动写照。
下一步,梁园区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用足用活强制执行措施,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