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融媒河南讯(记者马世民 周克影)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但仍有人利益熏心,购买假“进口”奶粉,通过网络销售牟取暴利。近日,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销售伪劣产品案,两名被告人最终获刑,并处罚金。
基本案情
湖南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周某甲、周某乙等人自公司成立以来至2023年1月,通过联系河南上家孙某(另案处理),获取假俄罗斯奶粉货源,并开设27家网络平台进行销售,销售金额共计1440余万元,扣除刷单金额238万余元,实际销售金额为1200余万元。其中,被告人周某甲销售假奶粉17.8万余元、被告人周某乙销售假奶粉金额11.8万元,周某甲获利1.8万元,周某乙未获利。案发后,经鉴定,周某甲、周某乙等人销售的俄罗斯奶粉脂肪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案件办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甲、周某乙为谋取非法利益,以假充真销售假冒伪劣奶粉,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
食品安全事关民生福祉,容不得半点忽视。奶粉安全更关乎每个家庭的幸福,制假、销售均不能容忍。本案判决一方面警示不法经营者,要把好货源关,切勿知假售假;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网购时应综合考虑商品品质、店铺信用、购买评价等因素,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理性消费,尽量从正规渠道购买,否则可能因小失大,损害家人健康及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