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营商”双优环境
即墨生态环境领域再出惠企新政
近日,记者从生态环境领域第三批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措施新闻发布会现场了解到,《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第三批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措施》于近日正式发布。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在2023年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7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措施2.0版本》的基础上,拟定第三批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措施,先后征求65家建设单位、8家环评单位、5位环保专家代表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出台。
《措施》共包含12条,涉及环评审批、总量指标、大气管控、危废处置、执法监管、问需于企6个方面,重点围绕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监管执法方式、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聚焦市场需求,突出服务保障,聚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设“生态+营商”双优环境,助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有力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措施》的解读工作,使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落到实处,营造生态环境领域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首善标准的业务指导和政务服务。同时,及时查找不足,及时整改,时刻关注、准确把握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出现的新情况和新要求,及时更新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进一步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相关负责人说。 (韩伟绩 于晓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