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广大群众:
根据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退款通知书(虞市监责退【2025】J201号要求,我单位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对办理亲属丧葬收取死亡人员火化证工本费10元/证。为切实保障全县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自2025年1月22日起至2025年3月22日止,在此时间段内,向办理丧葬亲属退还火化证工本费10元,请看到公告的相关人员带丧属的火化证和子女身份证及户口本,请在期限段内到县殡葬服务中心领取退款资金。
虞城县殡葬服务中心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