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农村融媒河南讯(记者马世民 周克影)近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通过对被执行人王某实施司法拘留,促使其偿还债务,顺利执结该案。
案件详情2023年11月4日,王某因个人资金紧张,向被借款人刘某借款人民币20万元用于周转,并约定15%年利率,借款期限为3个月,于2024年1月4日归还本息。借款到期后,经刘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执行经过
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裁判生效后,依法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通过申请人刘某提供的线索,分析研判后,决定让申请人先行与被申请人王某进行沟通,以邀约吃饭的理由,成功将外地返乡的被申请人约出,待被执行人王某放松警惕后,执行干警迅速赶赴并对其进行控制,随后对被执行人释明控制原因,并耐心解释拒不还款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王某态度消极,拒不筹措款项履行应尽义务,执行干警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对其予以司法拘留。
法官提醒
依法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被执行人应当自觉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任何企图逃避执行行为,终究逃不了法律的制裁!同时,申请执行人可以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相关线索,配合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共同助推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