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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非保障性住房物业费将逐步放开

核心提示:用了13年的《广东省定价目录》终于要改版了。昨日,省政府新闻办、省发展改革委举行《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以下称新版定价目录)新闻发布会。新版定价目录将放开小区住宅停车费、民办教育收费、非保障性住房物业费等多项收费,将于8月15日起实施。 据

用了13年的《广东省定价目录》终于要改版了。昨日,省政府新闻办、省发展改革委举行《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以下称“新版定价目录”)新闻发布会。新版定价目录将放开小区住宅停车费、民办教育收费、非保障性住房物业费等多项收费,将于8月15日起实施。   
 
  据介绍,广东现行的定价目录是2002年公布实施的。此次新版定价目录以加快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为核心,价格放开力度大,下放事项数量多。结合新版定价目录的实施,将稳步放开取消下放62项价格,加上去年以来已放开取消下放的75项价格,累计放开取消下放的价格达到137项,具体定价事项较2002年版定价目录减少66%。
 
  已经放开取消下放了75项具体价格,涉及电信、交通、教育、医药、房地产、农产品(15.00, 0.36, 2.46%)、中介服务等多个领域。此次结合新版定价目录出台实施,广东将进一步放开的价格有58项,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车用燃气销售价格、甘蔗(糖料蔗)收购价、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价格、住宅小区和商业配套停车场收费、人才市场收费等。对不适应市场形势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定价事项,如利用城建档案收费、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收费、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收费等3项收费适时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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