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记者 赵永升)8月21日上午8时15分左右,虞城县城市管理局城管二大队大队长李鹏带领城管队员巡查市容市貌时,发现位于胜利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南角处商家在路两侧自设多处路障,影响市民出行。
经现场核查,该路障是临街商家以商业宣传为目的,堵住店铺门口擅自自设的多处路障,未经城市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批准擅自设置的。随即城管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调查取证和联系当事人,告知商家在店铺门口外设置路障的危害性,不仅破坏公共秩序,也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要求当事人立即拆除。随后,城管执法人员与商铺老板一起使用铁锤、撬棒等工具对私设多处路障进行依法拆除,并对地面进行平整、清扫,使道路恢复了整洁、通畅。
虞城县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商家,在文明城市创建之际,希望广大市民、商家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环境,不要为了一已私利占用、损坏公共资源,破坏公共设施。下一步,该局城管执法人员将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对私自设置路障、隔离桩等现象,一经发现,将依法按照《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坚决拆除,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