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国家制定了物业管理条例。新野县人民代表大会在监督法律法规实施和管理工作中,突出“实”字,成效显著。
(文/齐国强)河南省新野县第十五届三次会议期间,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了《关于尽快加强我县小区物业管理建设的建议》和《关于加强小区大修基金监管、确保及时有效使用的建议》以及《关于加强县城城区老旧小区管理的建议》。这三条建议由新野县人民政府移交新野县房产管理中心予以办理并落实。新野县房产管理中心对代表们的这些建议十分重视,采取了行之有效的办法,对代表的建议进行办理并取得了良好实效。
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房管中心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负责。结合各科室工作的具体情况和职责,对承办的代表建议进行了仔细梳理、分类整理。落实了承办科室、明确了工作任务、制定了办理方案,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办,确保办理工作如期完成。
深入调查,认真办理。在办理建议工作前,承办人员对每一份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了解详细情况,积极收集、整理第一手资料,形成初步办理答复意见。并再次征求人大代表意见,查漏补缺,充实、完善办理答复意见,提高了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督促,定期检查。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加强了督促检查,严把“三关”。即严把答复关,对建议答复实行科室负责人、分管副职、一把手三级审核,确保回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严把进度关,对办理进度慢的科室,加强督促指导,及时通报进度;严把落实关,对办理难度大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跟踪督办,保证每件建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加强沟通,改进工作。在与人大代表面复及交流过程中,耐心细致地宣传、解释有关政策、规定。同时,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迅速给予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制定出具体的工作措施,分步落实或长期坚持,向代表作好解释,取得了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如有的人大代表在涉及到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问题中,通过工作人员电话沟通,科室负责人登门作好政策宣传,解释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取得了人大代表的理解;有的人大代表认为小区物业管理混乱、房管中心不作为,我们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起草了《关于加强社区物业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界定了县直有关单位和汉城、汉华两个办事处的职责,初步建立起了“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办理代表建议,促进了全县物业管理水平的提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物业服务规范建设有了新进展。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县推行实施了住宅前期物业区域备案管理制度、物业管理用房确认、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制度等措施,为加强物业管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和推动我县物业服务行业健康稳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优秀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2、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建设有了新进步。根据文件要求,对本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实行“一企一档”。对每季度被投诉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投诉小区名称进行排序,进行全系统曝光,为建设单位、业主慎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服务企业慎重选聘物业项目提供了指导。
3、物业服务水平有了新提高。以创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为载体,着力提高全县物业服务水平,止目前,我县创建市级示范住宅小区4个,省级示范住宅小区2个。通过示范小区的创建,有力的提高了物业服务企业的整体服务意识,促进了物业服务企业向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使我县物业服务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的好评。
4、投诉纠纷调处工作有了新成效。房管中心坚持依法履责,畅通咨询投诉渠道,积极协调和妥善处置各种矛盾纠纷,能够在问题发生的第一时间快速介入,及时把控局势,掌握实情,协调各方,化解矛盾。止目前共受理各种投诉100余件,及时合理的解决了职权范围内的矛盾问题,接访及调解纠纷满意率达到了90%以上,受到了市县领导们的好评和广大业主的认可。
5、业主委员会成立取得新突破。通过小区业主申请、街道办事处组织、房管中心参与指导,我县目前已经有3个住宅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还有2个小区正在按程序申请,对参与小区物业自治、沟通协调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关系起到了良好的桥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