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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坏人逍遥法外” ——夏邑县公安局魏庆军同志事迹材料

核心提示:“不能让坏人逍遥法外” ——夏邑县公安局魏庆军同志事迹材料

本刊讯:郭家麟   段伟涛
“我们不能让好人受屈,也不能让坏人逍遥法外。”这话,魏庆军对民警说过很多次。
魏庆军,男,汉族,1969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二级警督,现任夏邑县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多次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商丘优秀卫士” 、“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先后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四次.

       胸怀忠诚,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魏庆军闻令而动。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线指挥员,他不仅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发挥好表率作用,而且要从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角度去谋划,既为局领导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又为一线同志们明确打击重点把握方向。通过广泛宣传,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给予了很高的热情。但是由于群众对黑恶犯罪的认知不同,对黑恶线索的举报也是五花八门,2018年,仅中央督导组就交办线索77条。在这些举报的线索中,多数是出于邻里纠纷、经济纠纷、家庭矛盾等。面对群众的举报与诉求,魏庆军无一懈怠,逐一分析研判。他说:“我们不能让好人受屈,也不能让坏人逍遥法外。”
魏庆军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针对群众反映的每一条举报线索,他都是一一核实。魏庆军与同事悄悄走村串户,广泛搜集黑恶线索,从细微处着手,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及时寻找与固定证据。在做了大量甄别、侦查、调查取证工作后,够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不够立案条件的,也要给举报群众一个答复。歧河乡齐某、刘某夫妇,自2014年以来,在村内多次寻衅滋事、随意占用公私财物,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魏庆军在调查取证时,一些群众因慑于齐某夫妇的威吓,不敢出面作证。魏庆军一次次登门做群众工作,以诚心打动了他们。齐某、刘某最终被绳子以法,该案的侦破,受到了周围群众的一致好评。通过2个月的辛苦努力,魏庆军与同事们将中央督导组交办的77条线索全部核查办结,仅笔录就留下近万页,其中立案侦查12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4人,没有让一个涉案人员漏网。
魏庆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善于捕捉战机,其行动之迅速令嫌疑人也闻之惊叹。黑恶团伙大都关系错综复杂,稍有差池往往会功亏一篑。2018年,魏庆军在办理班某、董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他采取传统蹲点守候与技术侦查相结合抓捕措施,在他的有效指挥调度下,一夜之间将该案11名犯罪嫌疑人悉数抓获,查封扣押该案涉案车辆、财物价值100余万元。近两年来,魏庆军指挥和参与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8人;打掉恶势力          犯罪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财物价值725万余元。
“不能让坏人逍遥法外”,需要的不仅是胆识,更是智略的较量。而这种较量正如高手对决,差之毫厘、谬以千里。2018年10月,为了抓捕涉黑犯罪嫌疑人曹某,魏庆军身先士卒,带领民警连续在永城、夏邑等地工作10余天。蹲守时常常顾不上吃饭喝水,生怕在疏忽的一秒钟让嫌疑人逃脱。在他们连续蹲守了14天后,曹某被成功抓获。而与其同案的涉黑嫌疑人赵某和朱某极其狡猾,反侦察能力极强,不使用手机,不开车,不留下丝毫痕迹,像一只冬眠的蛇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抓捕希望渺茫,魏庆军不消极懈怠。为了抓捕赵某和朱某,他殚精竭虑,在多次守候抓捕未获的情况下,他和战友辗转河南郑州、南阳,安徽合肥等地,驱车数千里,历时12天,终于在安徽合肥和河南商丘的一个出租屋内分别将赵某和朱某抓获归案。
       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让每一名犯罪嫌疑人都受到应有的惩罚。秉承着这一工作理念,短短两年间,魏庆军经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9起、恶势力犯罪团伙3起。这12起涉恶犯罪案件从线索摸排、核查到立案侦查再到抓捕审讯、完善证据,需要缜密的思考和周密的统筹,而要确保每一起办理的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这对于他来说压力大、责任重,但魏庆军在困难面前从示退缩,他出众的公安业务是促使每起案件的侦查办理规范高效的重要保证。为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在办理王某化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魏庆军带领的专案组先后召开十余次案情分析会,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给予法律指导和监督,并将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及时提交县扫黑办联席会议进行会商解决,涉案嫌疑人全部顺利受到法院的审判。2018年9月,在办理焦某等人“套路贷”案,  魏庆军带领民警兵分六路,采取果断抓捕措施,2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相继在湖北武汉、安徽亳州、江苏泰州等地被成功抓获。从抓捕、讯问、移送起诉,魏庆军安排民警注意固定证据,细心把握每一个关键环节,确保案件办理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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