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是行政管理和社会交流的基础媒介,也是优秀传统文化的载体和符号。日前,《地名管理条例》迎来首次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对地名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及其相关管理活动作出全面规定。
于变革中焕发生机,与新时代同频共振。《条例》的修订出台将对新时代地名管理工作发挥哪些作用?《条例》对新时代地名管理工作做出了哪些部署要求?多位专家围绕《条例》亮点内容进行了相关解读。
明确管理原则 细化监管体系
地名管理不仅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更关系到国家主权、社会治理。新修订的条例围绕地名管理原则、管理体系等作出全面规定,助力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
明确地名管理原则。《条例》规定,地名管理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刘连安指出,地名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条例》在新发展阶段对地名管理工作的准确定位符合时代要求,对于进一步做好地名工作影响深远。
合理配置管理部门职能。地名类型繁多,大至自然地理实体,小到街路巷,管理工作中也涉及众多部门。如何避免多头管理、合理配置各部门力量?《条例》规定,由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地名工作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地名管理工作,同时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职责作出规定。
“地名量大面广,牵涉利益复杂,对于文化传承、社会生活具有重要作用,强化地名监督管理非常必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教授王敬波表示。《条例》设监督检查专章,对监管主体,监管方式进行明确完善。例如,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地名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地名管理有关的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等措施。
保护地名文化 延续乡情文脉
地名是载体,文化是灵魂。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华林甫指出,地名文化分类多样,其中很多具要重要历史文化价值,属于地名文化遗产。《条例》多处规定突出地名文化保护,例如,《条例》第五条规定,“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反映当地地理、历史和文化特征,尊重当地群众意愿,方便生产生活”。上述规定体现出地名命名、更名中应优先考虑传承、使用当地历史及文化资源、保护地名文化遗产,具有及时性、必要性。
设专章部署地名文化保护工作。《条例》第四章下设五条,对地名文化保护工作进行专门规定。其中,《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的地名进行普查,做好收集、记录、统计等工作,制定保护名录”。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贺云翱对此表示,地名文化遗产不仅仅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同样具备物质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景观特征,因为任何一个地名文化遗产都与特定的人文或自然地理实体直接相关联。因此,第二十五条提出制定保护名录工作,对于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规范命名更名 遏制地名乱象
“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决定了中国在现代化过程中地名命名工作庞大而繁杂,适应现代化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的命名规则和标准具有极大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表示。《条例》严格规定地名命名、更名程序,遏制地名乱象。
《条例》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申请地名命名、更名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命名、更名的方案及理由,地理实体的位置、规模、性质等基本情况及其他材料。同时规定,行政区划的命名、更名,应当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的规定,提交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论证报告、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报告。其他地名的命名、更名,应当综合考虑社会影响、专业性、技术性以及与群众生活的密切程度等因素,组织开展综合评估、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并提交相关报告。“这些规定使地名命名、更名过程成为汇聚智慧、凝聚共识的过程,为防止地名命名、更名中的‘任性’发挥重要作用。”刘连安表示。
此外,《条例》对违规进行地名命名更名、不报送备案或者未按时报送备案、未规范使用标准地名、损毁地名标志等行为规定相应法律责任。
“《条例》的修订出台,标志着我国地名管理及优秀地名文化的保护、传承、弘扬事业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地名管理工作将不断取得新的成就。”贺云翱表示。新发展阶段下,《条例》将进一步助推地名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赓续文化传统提供法治保障,赋能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纵深发展。(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见习记者 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