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记者从河南省商务厅获悉,省商务厅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近日联合印发《河南省2022年省级猪肉储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22年省级猪肉储备数量为3350吨,储备期1年(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储备品类为符合标准GB 9959.2-2008的I号、II号、III号、IV号分割冻猪肉。
《方案》明确了储备肉的财政补贴方式、申报承储企业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储备肉质量和规格要求、投放和出库等细则。
在财政补贴方面,省级猪肉储备补贴包括冷藏费用和利息补贴。冷藏费用按照2.4元/吨/天予以补贴,1年冷藏费用补贴资金876元/吨;利息补贴则是按照储备肉的价值,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对承储企业予以利息补贴;储备肉价值测算,按收储启动时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的上一月河南省瘦肉型白条猪肉出厂价格监测周报的平均值计算。省级猪肉储备补贴由省财政负担。
那么,申报承储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据了解,承储企业需在河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猪屠宰和肉类经营资格,且为市级(含省直管县市)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承储企业申报的储备冷库,单体库容不低于2000吨;承储企业与冷库应在同一设区的市;企业申报储备肉数量不高于申报时企业冷库库存自有储备肉数量;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近3年来没有因财政、财务和生猪屠宰、动物防疫、食品安全等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处理处罚;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储备肉的质量和规格也有一定要求。储备肉应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承储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对储备猪肉进行自检或委托第三方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储备肉包装采用10公斤或25公斤包装箱等包装方式。
储备期间,如宏观调控需要或出现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需要动用投放储备肉的,由省猪肉储备调节和信息发布联席会议会商确定投放时机和数量,河南省商务厅负责具体投放工作,承储企业应按照确定的时间、地点、数量投放市场。(李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