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提出,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精准健康帮扶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国家卫生健康委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已有县级医疗卫生机构2.3万个,乡镇卫生院3.5万个,村卫生室59.9万个,实现县乡村全覆盖。
国家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办主任、财务司司长何锦国在近日举行的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消除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因户因人因病精准施策、重点地区重点疾病防控四个方面着手,我国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更健全,群众就近看病就医更方便。
但同时也应看到,我国仍面临多重疾病威胁并存、多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的复杂局面。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大流行状态,新发突发传染病风险持续存在,一些已经控制或消除的传染病面临再流行风险。慢性病发病率上升且呈年轻化趋势。
为此,规划明确将“保障相关重点人群健康服务”作为“全周期保障人群健康”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出“一批重大疾病危害得到控制和消除”“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的发展目标,并对“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行安排部署。
保障人民健康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根据规划,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调整优化支持政策。加大对脱贫地区、“三区三州”、原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等县级医院支持力度,鼓励开展对口帮扶、合作共建医疗联合体,重点提高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
为了进一步推动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在建设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大病救治等方面精准发力。规划提出,加强脱贫地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达标提质建设,支持采用巡诊派驻等方式保障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覆盖面,确保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结合脱贫地区实际,推广大病专项救治模式,巩固并逐步提高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和服务质量。
人民健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按照规划,到2025年,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结核病发病率进一步降低,寄生虫病、重点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病危害持续得到控制和消除,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
(记者李恒、顾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