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全国“放鱼日”同步增殖放流活动在各地举行,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举办增殖放流242场,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5.5亿余单位。当天,农业农村部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在武汉联合举办“全国放鱼日”主会场活动,放流中华鲟、胭脂鱼和长吻鮠等珍贵濒危物种和重要经济物种3万余尾。
近年来,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对恢复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增殖放流已成为一项群众喜闻乐见广泛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活动。今年,农业农村部全面部署“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强化增殖放流规范管理;加快苗种供应体系建设,保障苗种放流质量;组织各地确定一批水生生物公众放流场所,引导社会公众定点规范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科学确定适宜放流区域和放流物种,严禁放流外来物种等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