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日前我省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简称衔接资金)10亿元,用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之间的有效衔接。
为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省财政厅还下发通知并对资金预算提出要求。
突出资金支持重点。衔接资金安排使用要聚焦脱贫群众增收,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并逐年提高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重。其中,2022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资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5%,且不得低于2021年资金占比。脱贫县可按照有关规定整合使用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
管好用好衔接资金。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库,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今年起,衔接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含提前下达的衔接资金)。在接收预算指标和关联支付操作时,要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记者任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