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改革开放也从“摸石过河”进入到以强化顶层设计、凝聚社会共识为动力的新阶段,需要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推动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实现价值追求与制度设计的有机统一。如何理解把握和推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就是其中一个宏大命题。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也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致力实现共同富裕,是我党的一贯立场、方针和追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促进共同富裕、实现公平正义上推出一系列开创性举措。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都不能少”,到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人民生命健康至上”;从打赢脱贫攻坚战,到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从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到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党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从来没有改变过、动摇过、迟疑过。
这10年,“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奠定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基石,“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列入了初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核心目标,“坚持循序渐进,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提供了行动指南。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胜利,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一张在更高水平上做大“蛋糕”、分好“蛋糕”、走向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改革发展导航图,正在全面布局、全面谋划、全面开启。
科学高效统筹“富裕”与“共同”
(一)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系统性变革,需要建立一套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要实现共同富裕,但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要先把“蛋糕”做大,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分好,水涨船高、各得其所,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一论述充分体现了新发展阶段推动共同富裕的辩证法,即必须依靠高质量发展,在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中,优化分配结构、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把“富裕”和“共同”统筹协调起来,把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有机统一起来。
一个有着14亿多人口的大国,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先例。这是开创性事业,也是系统性变革,需要建立一套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如保障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权利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一系列目标,指向一个由现代化经济体系支撑的和谐的、有创造力的高收入社会,唯有推动更富活力、创新力、竞争力的高质量发展才会实现。
(二)聚焦新时代实践,创造性地落实好新发展理念,把“蛋糕”持续做大。
怎样做、怎样改,才能让人民群众对分好“蛋糕”看得见、摸得着、真切可感?这需要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情况和任务,聚焦新的实践提出的新课题,创造性地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工作中去。
2021年6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正式发布。以试点先行为牵引,浙江省明确提出,将探索一批共富机制性制度性创新模式,包括构建数字经济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谋划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合理增长机制、共富型大社保体系、财税政策体系、强村富民集成改革、进城农民工共同富裕等改革方案。实践也在扎实推进,如围绕山区26县制定的“一县一策”已经实现全覆盖,为推动山区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切实缩小地区差距提供了突破口和有力抓手。
(三)从理论到实践,关键词是“高质量发展”,这是一条具有普遍意义的“共富经验”。
高质量的一个鲜明特征,就体现在高效统筹“富裕”与“共同”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是根据我国发展阶段、发展环境、发展条件变化作出的科学判断。习近平总书记在分析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时,提到“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六个方面。解决好这些问题,都必须依靠高质量发展,使整体经济水平和收入水平达到更高层次的富裕,同时实现更大程度的共享,包括发展成果的共享、发展机会的共享、公共服务的共享等。
更高质量地“做大蛋糕”
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历史任务,需要一个过程,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我们要有充分估计。办好这件事,等不得,也急不得,必须扎实推进,不可能一蹴而就。一些发达国家工业化搞了几百年,但由于社会制度原因,到现在共同富裕问题仍未解决,贫富悬殊问题反而越来越严重。我们要有战略的定力、历史的耐心,实打实地一件事一件事办好,提高实效。
共同富裕没有捷径,必须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中推进。无论是推进改革创新、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还是保障就业民生、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都要向着高质量发展迈进。中央财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韩文秀认为,要正确处理发展和分配的关系。“虽然我国经济体量已经很大,但人均国民收入仅为发达国家平均值的四分之一左右,差距还很大,即使把国民收入全部平均分配,也还不能说是共同富裕。尤为重要的是,由于各方面条件的约束,我国过去那种经济高速增长态势难以重现,潜在增长率逐步降低,在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如果不能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继续把‘蛋糕’做大,共同富裕就会变成一句空话。”
按照“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未来我国经济增速需至少保持在年均5%,才能在203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为此,要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格局基础上,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靠多方面力量,多措并举努力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进一步做大做好社会财富的“蛋糕”,在产业层面,就要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化发展,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在企业层面,就要努力建设一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优势企业,扶持和维护发展好中小微企业,为稳定和扩大就业提供支撑;在劳动者层面,就要继续鼓励创业创新创造,引导劳动者努力提升自身素质能力水平,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共同富裕不是口号,必须靠全体人民共同奋斗来实现。幸福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共同富裕要靠勤劳智慧来创造。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创造机会均等的社会环境,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提升全社会人力资本和专业技能,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增强致富本领。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认为,共同富裕的充分条件是要保障所有的人获得公平机会和基本能力。“如果仅仅是从分配结果上把收入差距缩小,甚至把财富差距也缩小,但能力差距没有缩小的话,进入下一个经济循环的时候,这种差距又会再现出来。因此能力的改变与提高是最重要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要实现共同富裕就是要实现人的共同发展,人的能力的共同提高;若仅仅在物质层面做文章,得到的只会是短期效应,长期看贫富差距反而会不断扩大。”
高质量发展需要高素质劳动者,只有促进共同富裕,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升人力资本,才能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基础,进一步强化共同富裕的前提保障。当共同富裕与人的全面发展相互促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皆能发展,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生动写照。
更高水平地“分好蛋糕”
共同富裕主要包含两个维度,即“富裕”和“公平”,富裕依靠发展,共同依靠公平。一个理想状态当然是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进而促进蛋糕做得更大更好,但各国发展实践表明,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并不是天然统一的,如果没有政府的主动调控,收入差距不可能自动缩小。
收入差距扩大,无疑会加剧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矛盾,破坏社会再生产,进而使大量产业资本向虚拟资本和金融资本转化,为此,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通过高额累进税、遗产税、慈善事业等来制约收入分配和财产占有上的差距扩大,通过社会保障制度来保障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但是,皮凯蒂在《21世纪资本论》中以翔实的数据证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不平等程度已经达到或超过了历史最高水平,不加制约的资本主义加剧了财富不平等现象,而且将继续恶化下去。根据美联储数据,截至2020年3月底,最富有的10%美国人拥有该国2/3以上的财富,前1%拥有31%的财富。而新冠肺炎疫情的风暴更是把美国社会贫富分化的沟壑冲刷得更为分明,以美国国会遭到“史无前例的冲击”为标志,美国的政治极化和政治撕裂极为严重,经历了现代政治史上的“至暗时刻”。
浙江大学教授李实认为,发达国家财富分配中出现的这些问题,我们应该引以为戒。过去40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使得许多中低收入人群也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保持了社会稳定大局,但如果未来经济趋于中低速增长,加上外部冲击因素的增多,中低收入群体能否从经济发展中获益就是一个问号;如果收入差距和分配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是否仍能保持社会稳定也是一个问号。“为了消除这些变量,我们必须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初次分配领域,重点是解决市场不完善和扭曲造成的利益分配不平衡问题。在再分配领域,重点是强化税收的收入分配的调节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缩小社会保障制度的差异性,加大对低收入人群和相对贫困人口的转移支付的力度。”
收入和财富的分配结构,直接关系共同富裕的实现,关系社会公平正义,进而对社会生产和效率产生反作用。近年来,我们党不仅从战略目标上提出了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而且在分配领域提出了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措施,强调“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第二个百年”启程之际,这些重大部署凸显了新发展阶段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意义和方略举要。
新时代的中国,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风云变幻、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挑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命题,正在未雨绸缪,转变发展理念,加快建立更加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
第一,在以市场机制主导的初次分配中,以“效率”为原则,按要素贡献合理合法分配。这种贡献包括对创造利润有益的各种因素,既要发挥按劳分配的优势,充分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也要发挥市场的作用,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由此激励和引导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热潮,激发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追求高效率的投资热情,鼓励更多的人通过市场竞争创造更多财富、走上富裕之路,提高整个经济运行的效率。
第二,在以政府主导的发挥调节功能的再分配中,以“公平”为原则,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平衡发展,保持社会稳定。针对初次分配中个人拥有禀赋不同、生产要素占有差异造成的收入差距,再分配要充分发挥政府的调节功能,通过加大税收、社保、财政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使高收入者个人、阶层、行业或机构收入的一部分再转化为社会的收入,并使低收入阶层成为收入再分配的主要获益者,由此限制社会各类人员之间收入差距的过分悬殊,实现收入分配的相对公平。
第三,在以公益慈善方式为主的三次分配中,以“自愿”为原则,努力使慈善捐赠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鼓励高收入群体更多回报社会。中国文化蕴含深厚的慈善传统,广济善助、“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等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三次分配是道德、文化、习惯影响下社会力量的自愿自觉行为,以募集、捐赠、资助等慈善公益方式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分配,是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补充。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三次分配的占比会有所变化,但其“补充性”的属性在很大程度上是不会改变的,那些期望通过三次分配“迅速实现共同富裕”的想法,显然过于放大了三次分配的作用,是站不住脚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强调发挥三次分配的作用,“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并不是强迫对高收入者“均贫富”,而是要在全社会强调共同富裕的意识与社会公正的价值观,激励人们自愿捐助回馈社会,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持久战”,不是“突击战”,要基于国情、立足现实,分阶段、有步骤,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向前推进。在这一征途上,必须实现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协同,即初次分配中让市场机制发挥决定性作用,再分配过程中让政府尽到应有责任,三次分配中动员社会力量各尽其责。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先富带后富的体现与实践,必将在促进国家发展、提升人民福祉中充分发挥作用。(经济日报调研组成员:本报记者 齐东向 曾金华 熊 丽 银 晟)